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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
一、事故基本信息
1.【时间地点】
·2024 年 3 月 23 日 23 时 46 分左右,原鹤洲新区珠海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内 3 号生产线搅拌站区域。
2.【事故后果】
·造成 1 人死亡(清理工曾某某),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人民币。
二、事故经过还原
作业准备:
2024 年 3 月 23 日 17 时 27 分,某公司 3 号生产线进行维保清理,公司召开碰头会并要求按流程操作。
违规操作链:
机修工李某某负责 “断电、上锁、挂牌” 警戒,但未断开动力电柜主闸,仅断开双卧轴其中一个电闸,且擅自交出电柜钥匙、移开警示标志,随后在李某指挥下强制闭合搅拌机检修门限位开关(该开关本应断开以锁定设备)。
机修工李某无证打开动力电柜更换时间继电器,为检验检修效果操控控制台;在设备无法启动时,指使李某某强制闭合限位开关,再次启动 3 号生产线。
事故发生:
此时清理工曾某某正在搅拌机缸体内作业,未随身携带电柜上锁钥匙及控制台钥匙;设备启动后搅拌臂运转,曾某某被挤压受伤,虽挣扎爬出上半身,但仍被拖入缸体,经 120 抢救无效死亡。
善后处置:
3 月 27 日,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,遗体火化,善后工作完毕。
三、事故原因分析
1.【直接原因(技术层面)】
警戒人员操作失职:李某某未按规程断开主电源,擅自移交钥匙、移除警示标志,且配合强制闭合安全限位开关,直接导致设备具备启动条件。
机修工违章作业:李某无证从事电工作业,违规打开电柜、操作控制台,主动要求破坏安全装置以试机,是事故直接触发者。
清理工自我防护缺失:曾某某未携带安全锁定钥匙,未确认设备彻底断电锁定即进入危险区域作业,自我保护防线失效。
2.【间接原因(管理层面)】
服务公司管理失控: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(2023 年考核均为满分但隐患未消除),未有效制止违章操作;隐患排查不深入,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视而不见,带班人员杜某某安排无电工证的李某从事电工作业。
公司监管缺位:公司虽与服务公司签订安全协议,但对承包方维保过程的现场监督不足,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断电不彻底、强制闭合限位开关等危险行为。
四、责任认定与处理
1.【涉事公司:珠海某自动化有限公司】
责任:对事故负主要责任,存在违章指挥、无证作业、安全管理失效等严重问题。
处理: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被处以行政处罚,相关负责人(李某、李某某、杜某某)被建议追究行政责任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。
2.【涉事公司:珠海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】
责任:对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到位,负次要责任。
处理:被原鹤洲新区住建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,限期整改安全隐患,并接受行政处罚。
3.【监管部门责任及处理】
责任:原鹤洲新区应急、住建等部门对企业承包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存在疏漏,未及时发现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等隐患。
处理:对相关监管人员进行约谈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;要求属地部门增加对混凝土企业及外包作业的检查频次。
五、防范措施建议
1.【涉事企业及承包方整改】
设备安全升级:立即恢复搅拌机检修门限位开关的安全锁定功能,在动力电柜加装 “双人双锁” 装置,确保清理作业时设备无法启动。
强化人员管理:某自动化公司立即清退无证作业人员,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;建立 “违章操作黑名单” 制度,与薪酬考核直接挂钩。
规范承包管理:某混凝土公司修订外包安全协议,明确对承包方作业的全程旁站监督职责,每季度开展承包方安全资质复审。
2.【行业监管强化】
专项排查行动:由住建、应急部门联合开展混凝土企业设备维保专项检查,重点核查防护装置完整性、特种作业持证率、外包管理台账等。
建立 “双监督” 机制:要求企业对外包作业实行 “企业自查 + 第三方监理” 双重管控,监理报告定期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。
3.【行业自律与培训】
编制操作指南:由混凝土行业协会牵头,制定《搅拌设备维保安全操作规范》,明确断电锁定、作业监护等关键流程的操作标准。
案例警示教育:将本次事故制作成警示片,组织全市机械加工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全员培训,重点讲解外包作业风险防控。
以上内容来源于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,信息来源:https://www.zhuhai.gov.cn/zw/wgk/glgk/jgxxgk/content/post_3653768.ht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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